货权转移
发布时间:2019-08-30 点击数:8773
特别提示:根据《海关法》规定,保税货物未经海关许可不允许转让,对于保税未通关的货物,长江国际将不予办理货权转移。
办理对象:在长江国际拥有货物货权并需要长江国际办理书面货物货权确认手续的客户。
办理条件:该批次货物属海关已通关的货物。
注意事项:1、根据《海关法》规定,保税货物未经海关许可不允许转让,所以对于保税未通关的货物, 长江国际不予办理货权转移;
2、办理乙二醇货权转移,长江国际将向货权出让方收取0.3元/吨的货权转移费,超期仓储费同样收取;
3、其他品种货权转移时,长江国际不收取货权转移费,只收取超期仓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