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货流程
发布时间:2019-08-30 点击数:6853

发车:

1、提货驾驶员持有效行驶证、营运证、从业资格证至长江国际门卫处登记并领取《车辆进入库区提货安全须知确认单》,首次来长江国际提货的须提供张家港市交警部门出具的核准吨位证明;

2、凭《车辆进入库区提货安全须知确认单》至长江国际结算中心审单窗口查询委托客户的提货单,查询时须提供提货单位名称、装运货物品名与数量;

3、凭《车辆进入库区提货安全须知确认单》、客户提单至长江国际结算中心开票窗口领取发货通知单;

4、凭发货通知单、车辆行驶证至长江国际门卫处换取提货专用卡,进入罐区灌装;

5、车辆过空磅,在地磅室领取发货IC卡至指定栈台进行灌装;

6、灌装完毕,车辆过重磅,驾驶员在《物料发放凭证》上签注姓名与身份证号码并领取海关《出区核放单》;

7、持发货IC卡与《物料发放凭证》至长江国际门卫处换取车辆行驶证。因海关系统放行需要,延迟10分钟至海关卡口出区。

 

发船:

1、船舶提货前与长江国际调度室(联系电话:0512-58386888)确认码头靠泊事宜;

2、船舶靠泊码头后至长江国际调度室办理船舶发货手续,签署《内贸船舶提货及作业安全须知》;

3、由长江国际调度负责办理海事外网申报和海关备案手续;

4、凭长江国际调度出具的《码头货物装船单》(费用通知单)至财务部缴费;

5、和长江国际调度、商检(如有商检委托的)共同对发货管线状态检查并签字确认;进行岸罐计量,做好检前尺记录,共同签字确认;

6、凭长江国际调度出具的信息联络单至长江国际码头联系码头操作人员发货;

7、发货结束后与长江国际调度、码头操作人员以及商检进行岸罐计量,做好检后尺记录,并共同签字确认;

8、至长江国际结算中心领取《物料发放凭证》,签注提货人姓名与身份证号码;

9、至长江国际调度室领取海关《出区核放单》和《长江国际报港联系单》,至保税区海事处办理船舶出港手续;

10、经长江国际核对海事出港手续后离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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