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库证明
发布时间:2019-08-30 点击数:7725
办理对象:拥有合法货权的签约客户。
办理单证:入库单或入库证明
办理条件:客户向长江国际提供下列文件和单证:
1、仓储合同;
2、船舶代理公司签发的进口货物小提单;
3、商检报告单。
办理流程:由客户向长江国际商务部提出申请,商务部对客户提供文件初审后通知计量调度部办理。计量调度部在审核符合条件后制作入库单或库存证明后交商务部,由商务部负责交付客户并签收。
注意事项:1、入库单和库存证明均以长江国际制作的格式为准,并加盖长江国际仓库专用章方为有效;
2、同批次货物只出具一份入库单;
3、库存证明所列货物数量为合同批次货物未出库数量(包含已开单未出库数量),如有特殊需要,请与长江国际商务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