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保税区华泰化工仓储有限公司新增汽车装车栈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8-04-12 点击数:4293

 一、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华泰罐区新增汽车装车栈台

(2)项目内容:一、房屋建筑:1、启程装车栈台:轻型钢网架结构,建筑面积418.5m2;2、泵棚:轻型钢结构,建筑面积423m2。二、主要设备设施:1、装车鹤管8台及配套工艺管线;2、装车泵8台及配套电仪控制系统。

(3)建设地点:苏州张家港保税区物流园区(西区),张家港保税区华泰化工仓储有限公司预留场地内。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要点

1、与产业政策的相符性

本项目属于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鼓励类“第三方物流服务设施建设”。

本项目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中鼓励类“第三方物流服务设施建设”。

本项目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苏府[2007]129号)中鼓励类“综合物流、专业物流和供应链管理等物流业务”。

因此,本项目符合当前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属于鼓励类项目。

2、建设项目选址与规划的相容性

本项目为化工物料的储存、中转业务所配套建设的装卸栈台,符合该张家港保税区物流园区发展定位的要求。

3、达标排放与污染控制

本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经现有“二级水喷淋”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能实现达标排放。

本项目“以新带老”措施新增废水排放经华泰化工污水站预处理达到胜科水务接管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经污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装卸泵,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设置泵棚等隔声与减震设施;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厂界;在厂区设置绿化带,降低噪声设备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本项目“以新带老”措施将现有工程产生的乙二醇废气吸收废液进入企业污水站处理,不需要委托处置;废水生活处理污泥进行填埋处理。

4、总量控制

本项目排放的废气总量在保税区区域内平衡;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废水总量不突破现有项目已批复总量要求;固体废弃物排放量为零。

5、区域环境质量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的TVOC质量浓度满足参考《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要求;项目所在地监测点位环境空气中乙二醇未检出。

地表水环境质量:长江(张家港段)3个监测断面的pH、COD、NH3-N、TP、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浓度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

声环境质量:各噪声监测点昼、夜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地下水环境质量:评价区域内pH、K+、Na+、Ca2+、Mg2+、CO32-、HCO3-、Cl-、SO42-、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酚、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各监测因子均在Ⅳ类以上。

土壤环境:土壤各监测点的各项污染物指数均低于1,项目所在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二级标准。

大气环境预测表明,正常工况以及非正常工况下,各类污染物的贡献值对周围环境影响均较小;相比之下,非正常工况各污染物对外环境影响程度比正常工况更严重。

对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的影响,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达产后废水经企业污水站预处理后,正常情况下,可达到张家港保税区胜科水务有限公司接管标准要求,排入胜科水务集中处理。目前胜科水务正常运行,出水稳定达标。

对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对周围地下水环境影响范围较小,同时企业应做好相应的防渗措施并加强管理杜绝化学品入渗土壤和地下水的事故发生。

对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的影响,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厂界噪声预测值与现状值叠加后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要求。

6、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采取工艺技术成熟、先进;各项能耗、物耗及产物指标均低于国内同类企业先进水平,项目生产过程中充分考虑了现有设施的充分利用。因此,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可以达到国内同行业的先进水平,项目的实施充分体现了循环经济理念。

7、事故风险评价与应急措施

在采取了各项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后,本项目的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8、总结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物流园区总体规划和产业定位要求,清洁生产能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措施的前提下,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且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原有环境功能区划。因此,从环保角度论证,本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所在地周边居民及工作人员、与本项目相关的行业专家及环保主管部门的官员。

征求意见的内容是本项目有关的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建设单位:张家港保税区华泰化工仓储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张家港保税区南京路北、中华路西

联系人员:曹经理

联系电话:13962290720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联系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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